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共同体的名称为中国作文培训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
第二条 成立背景:新的中高考改革、教材改革在强化了语文学科地位的同时,大大加强了作文的份量,这对国内众多作文培训机构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多年来,尽管各种作文教学法、作文教学模式不断涌现,但作文课程体系、教学体系、评价体系、作文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停留在粗浅层面上,各个机构之间的联系、协调、交流较少,作文培训行业的科学性、系统性总体水平还比较低。
有鉴于此,作为国内唯一贯穿全学段的语文学术机构——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对多年来的积累的作文研究成果进行有效整合,以国内诸多一流专家名师为后盾,在国内率先倡议成立“中国作文培训共同体”, 目的是汇聚全国作文英才,共同解析作文培训行业新形势,促进全国作文培训机构间的交流、协调与合作,为全国作文培训机构提供一个共商改革与发展的学习、交流平台。
第二条 共同体的性质:共同体是作文研究机构、作文培训相关机构及相关专业人士自愿联合结成的教育协作联合体。
第三条 共同体宗旨:共商共建共享共赢。
实现优质作文教育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提供开放教学研究的基础支撑,帮助成员单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研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教学和教研水平,提高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时刻关注行业热点、引领行业发展方向,推进理念创新、战略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促进成员单位从单兵作战走向协同发展,从教育市场的追随者成为市场的领导者,从一枝独秀走向共生共荣。探讨交流培训机构发展运营、教育资源、合作加盟、宣传推广、交流合作等实践经验,开阔眼界,拓展办学思路,提升作文培训行业水平,搭建作文项目发展平台,提高共同体成员单位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力支持有实力有魄力的成员单位成长为全国性的行业明星。
第四条 本共同体业务指导单位是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共同体办公住所设在北京。
第五条 共同体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举办研讨会、培训会、观摩会,搭建作文培训专业学术交流平台; (二)组织进行作文教学研究,促进研究成果推广实施,组织国内一流专家,进行作文教学专项培训;
(三)提高作文教师专业水平,实施作文教师水平认证工程;
(四)加强专业交流合作,促进专业科学研究,整体提升作文培训专业科学化水平;
(五)搭建作文培训相关产品、服务会展平台,为人才交流、产品对接、项目推广、机构合作、资金融通架设便捷的桥梁;
(六)开展各类作文活动,营造全社会写作氛围;
(七)组织、编辑、出版本共同体共建共享成果;
(八)服务联盟会员,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共同体会员为团体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共同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共同体章程。
(二)自愿加入共同体。
(三)积极参加共同体活动,有为共同体发展的意愿。
第八条 提出书面申请,经共同体秘书长会议审核通过。
第九条 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参与共同体组织的活动。
(二)对共同体的工作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
(三)维护共同体的合法权益。
(四)遵守共同体章程,努力完成共同体交付的工作。
(五)向共同体反映情况,提供信息、资料。
第十条 本共同体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或对共同体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经共同体秘书长会议通过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共同体设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若干。共同体设专家委员会。
第十二条 共同体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每季度召开一次秘书长会议,讨论、决定共同体各项工作,必要时可请部分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代表出席。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以外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共同体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秘书长会议各项决议,处理共同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秘书长会议聘任。
第十四条 共同体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秘书长召集主持。
第十五条 共同体秘书长会议组成人员任期三年,任职到期后,由常务理事、理事选举并报指导单位认可。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